夜店 dress code 讓我們全成了土包子?

雖然我自己不常在週末晚上上夜店,也稱不上是一個夜生活的專家,但我其實深刻了解,一個地區的夜店文化與時尚文化其中的緊密連結。畢竟各大 club 與 pub 的最重要功能就是在於 娛樂與聯誼 ,妳來到了這個場合就是想要盡情的放鬆與認識新朋友,在這樣的情況之下,大部分的人都會想盡情的表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,而這個時候就是我們身上的時尚功能發揮的時候了。

可以穿很醜的皮鞋,卻不能穿時髦的球鞋?

如本篇文章的題目,為什麼夜店的 dress code 會成為一個城市時尚文化的最大絆腳石?這個問題要回溯到早些年當夜店在台北還沒有這麼普及化的時候,當時店家因為想要『維持店內客人的水準』,制定了一條非常嚴格執行的 穿衣規定,特別是針對男性:

1. 不能穿短褲  2. 不能穿球鞋拖鞋

這個看似合理的規定,其實在不知不覺抹煞了多少穿搭上的創意與風格,也從這個時候開始,國內的夜店穿著文化便開始向下沈淪。即時到了現代,某些陋習已經被取消了,都還是一時無法改變過去所遺留下來的問題。

先來談談不能穿短褲這件事情,我可以想像它的出發點應該是因為長褲代表禮貌以及對事物的尊重,但畢竟上夜店不是什麼婚喪喜慶之類的事情,實在沒有必要如此堅持這些下半身的禮節。更重要的是,夏天的時候因為配合天氣整體造型的搭配也會有所改變,正常來說,上半身如果是短袖的時候,下半身也短袖整體來說搭配起來會比較得宜,會比較整體。但是因為這樣的規定,導致大家在夏天的時候到頭來都只能做 T Shirt + 長褲牛仔褲的搭配,而這樣的造型在大學校園漫步或許還算可以,但是如果你要求的是更 時髦更好看的穿搭,這樣或許稍嫌不足。

特別是當有型的夏日長褲特別難尋的時候,每次觀察那些在夜店門口的人龍,幾乎大部分都是全軍覆沒,NG連連。

當然,更可怕的是不能穿球鞋,只能穿皮鞋的規定。
當年制定這些規矩的人們恐怕沒有想到,球鞋已經變成當代最重要的時尚指標之一了,當 衝突對比休閒 變成時尚最重要的關鍵字同時,如果還是在墨守成歸要求人家只能穿皮鞋,告訴人家只有皮鞋才好看,恐怕只會本末倒置的情況。  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如果你到夜店的人龍去觀察看看,總是可以看到許多男人們穿著上班時的方頭皮鞋,搭配著寬鬆不合身的牛仔褲以及襯衫,在等待進場。  話說回來,他們的確是符合該夜店的入場規矩了,可以說是模範生的標準行為。但是如果以穿搭得宜的角度來觀察,毫無疑問,他們會不及格的。

也就是說,夜店允許你穿的難看,只要你穿長褲皮鞋,但是不允許你穿好看的短褲以及球鞋。因為『好看』兩字永遠難以量化或是具體化,我們認為不要任何規定才是最好的方法。

 永遠不要扼殺創意

當初訂定這些規矩的人們畢竟有良善的出發點– 就是希望大家以『最佳的造型』來進入所有的 bar 或是 club ,只是在全球時尚都朝 混搭 free style 的方向邁進的同時,這樣的規矩不知不覺影響了人們對於 『酷』 『時髦』或是 『好看』穿著的刻板印象,導致於在某些熱門夜店慢慢在放寬標準的同時,大家已經很難跳脫出這個框架了。要應證我說的對不對,其實就是這些店的門口走一遭,或許就可以理解我在說什麼。

如同我一開始所提到的,夜店人龍的造型其實反應著一個城市的時尚品味,期待大家可以以一個 公民運動 的心態來看待這件事情,不要永遠只有辣妹跟潮哥的造型可以示人,相信自己,我們一定值得更好的造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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